农副产品配送&食堂承包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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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购食品之“十要”




一、要到具有一定规模、信誉好、食品质量把关较严的市场、商场、食品安全示范店选购。

二、在选购包装食品时,要看清包装和标签上的食品名称、生产企业名称、生产地址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是否齐备、详细;是否注有食品、保健品批准文号和产品执行标准、成分配料、质量等级、净含量标注等包装标志。

三、在选购卤菜、熟食、凉菜和散装食品时,要用看、闻、摸、捏等感官检查的方法,检验食品的正常性;要注意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,查看加工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、卫生衣帽是否穿戴整洁;查看经营的生熟食品是否分开,挑选食品是否用专用工具。

四、在选购食用农产品等餐桌食品时,建议消费者到工商、农业等有关部门监管监测较为严格、经营行为较规范的超市、集贸市场购买。

五、选用各种食品,要注意索取查看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》;散装白酒索看批次质量检验合格报告(证明)。

六、购买生鲜肉类时,要注意察看经销者出示的“检疫合格证明”,注意查看猪肉上是否盖有“检疫合格印章”。


七、要注意食品的色泽,从外观上看,明显有变质的食品或是食品色泽非常鲜艳的不要购买;要看包装有无破损或外漏;密闭性金属包装是否有受胀起鼓现象;包装装潢的文字、图案印刷是否工整清晰。

八、要注意选购已获得国家认证的并标注有有机食品、绿色食品和“QS”(强制性食品安全认证)等标志的食品;购买进口食品时,应看是否加贴CIQ(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英文缩写)标志。

九、食品购买后要严格按照贮藏说明要求,采取正确的贮藏方法。对有贮藏温度限制的食品,应存放于冰箱;一般食品应存放于阴凉、通风处,同时要注意避光保存;饮品做到即开即用,开启后不宜久放。

十、要索要、保管好购物**或购物凭证,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举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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